荐|南京市中医院病人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
项目地区: 江苏
原文:
受南京市中医院委托,就其病人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南京市中医院病人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J203223H90425
1.2项目名称:南京市中医院病人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1.3预算金额:
包号 品目 服务年限 年预计采购金额及预算 中标供应商家数
包1 蔬菜 1 130万元/年 1
包2 肉类 1 190万元/年 1
包3 米面油 1 85万元/年 1
1.4采购需求:南京市中医院病人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按标包各选择1名中标供应商。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1.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结束前,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考核合格,经采购人项目主管部门确认下一年度预算后,双方可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规定要求续签合同两年。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作出自身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格式依据《南京市***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具体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在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2023年8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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