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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长春市***0八教育集团学生餐采购项目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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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浏览次数:33推荐|长春市***0八教育集团学生餐采购项目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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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23-07-20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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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推荐|长春市***0八教育集团学生餐采购项目征集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第--O八教育集团学生餐采购项目征集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第-O八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1项目编号.1.2项目名称:长春市***-O八教育集团学生餐采购项目.1.3采购预算(z高限价):固定价格,A:12元/人/餐;--全荤、--半荤菜,两全素,一主食(含餐盒);B:15元/人/餐:两全荤、两全素,二主食(含餐盒)。1.4招标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1.5入围家数:5家,淘汰率2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第-O八教育集团学生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长春市第-O八教育集团学生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提供提交征集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2.1.2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承诺书)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3在信用中国网和中国***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4中国裁判文书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财库(2016)125号)。
2.1.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1供应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贵任还需具备食品药品行政监督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
2.2.2供应商需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标准;
2.2.3供应商强制性工作人员标准:供应商服务团队至少包含营养师(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1名、高级厨师1名、高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名,高级面点师1名须持上岗证,其他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明材料:
2.2.4供应商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
2.2.5供应商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9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2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3.1时间:2023年07月19日起至2023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售价:1000.00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年08月1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年08月14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长春市***O八教育集团学生餐采购项目征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长春市***O八教育集团学生餐采购项目.
1.3采购预算(z高限价):固定价格,A:12元/人/餐:一全荤、一半荤菜,两全素,一主食(含餐盒);B:15元/人/餐:两全荤、两全素,二主食(含餐盒)。
1.4招标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
1.5入国家数:5家,淘汰率2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1.6采购需求:
1.6.1主要负责在工作日向学校学生提供午餐,食物烧熟煮透,热链配送,热链配送食品应在制作完成后保证时间保证温度每天11:20送达到班级门口,中心温度不低于70C,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1.5小时,在学校活动时,并能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其他供餐服务,寒暑假停业.(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1.6.22016年营养餐原则应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的要求进行营养配餐“。午餐营养摄取量:具体参照“中小学生午餐营养配餐技术要求”。
1.3服务依据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
1.7合同履行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供餐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末甲方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评估,不合格供应商甲方有权拒绝续签合同.
1.8服务地点:长春市第108学校(岭东、惠工、公平三个校区)。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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